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以信息化驱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行动。国家和省层面均将建设数字乡村作为推动农业农村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市委、市政府全方面推进“数字济南”建设,对农业农村数字化提出了部署要求,并就创建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区域综合型试点作出安排。但当前全市农业农村数字化总体发展水平还不高,农业生产中应用的物联网设施设备技术水平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滞后、数字农业技术人才缺乏等现状突出,数字化的经济在农业中的占比远低于工业和服务业,亟需快速推进农业农村各领域各环节数字化转型。为此,市农业农村局立足济南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及资源禀赋、区域特点,积极寻求相关智库支持,深入区县实地调研,学习省内先进地市的实践经验,征求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的意见建议,制定了本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数字乡村发展的策略纲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山东省数字乡村发展的策略实施建议》《山东省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山东省数字农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和《关于加快数字济南建设的意见》等。
为更好地指导各区县应对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建设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以数字化赋能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整体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有力支撑我市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区域综合型试点建设。
《行动计划》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出按照“一年夯基、两年塑形、三年见效”的推进步骤,推动农业农村数转智改网联,把济南打造成黄河流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先锋城市。
《行动计划》提出,要坚持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融合发展,通过部署开展九项重点工程,落地落实27项具有明确质效的任务,接续实施一批重点数字化项目,促进农业农村领域技术创新、应用创新和模式创新,构建起多方参与、资源整合、协同联动的内驱式发展格局。一是推动农业产业数字化改造提升。通过种植业、设施园艺、养殖业、渔业等数字化改造,建设一批数字农(林、牧、渔)场,加强济南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储、加工、运销等环节的数转智改,推动精深加工节损扩量、优质增值,探索符合济南农业农村特点的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方法路径。二是加快农业农村新质生产力孵育。坚持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发挥济南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与高端装备产业集群优势,围绕数字种业、智慧冷链、智能农机、农旅融合、电商发展等方面,充分的利用数字化手段培育拓展农业生产新样式、农村经济新业态、农民致富新途径,加速提升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创新驱动能力。三是推进乡村治理服务数字化赋能。在全市推广“1+9+N”数字乡村建设模式,探索以数字化加速城乡要素和优质资源双向流通的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融合发展新机制,提升群众对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建设数字和美乡村。四是做好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构建。健全各类涉农专题数据,夯实农业农村发展的数字底座,推进农业农村数据资源整合,打通涉农产业和乡村治理体系的数据堵点、链条断点,稳步提高涉农数据应用能力,实现全市农业农村业务多跨协同、工作闭环高效。
《行动计划》提出,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单位统筹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并在工作体系、推进机制、支持政策等方面做创新深化,为推进各项任务落地提供强力支撑。
与上级文件相比,《实施方案》不同之处在于,进一步充实细化了措施内容,与济南实际联系得更加紧密。主要不同点:一是目标任务更具体。既借鉴吸收先进地区经验,又兼顾我市自然禀赋条件、主体功能定位、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和环境承载能力,提出到2026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50亿元,培育数字化引领企业10家以上,累计建设数字和美乡村500个、省级数字农业农村试点8个,突出文件的指导性、创新性和针对性。二是工作措施更加实化细化。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来谋划重点任务,在《山东省数字农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三项重点任务、10大行动等的基础上,扩充为九项重点工程、27项重点任务,并同步谋划建立济南市数字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库,使文件可行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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