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的出现极大地方便了人们之间的信息交流,为大家的生活提供了种种便利。但同时,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为咱们提供了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网络安全问题:
屏幕分享需谨慎,转账之前请三思,凡指引你进行资金操作的多为诈骗,遇到可疑情况请及时报警求助。
开学之际,有的班主任会在班级群里发布通知,收取学习资料采购等费用。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方式诱导、哄骗学生与家长,获取班级群二维码,伪装成学生家长进群,后添加班主任QQ、微信,“潜水”观察班主任的活动规律,同机将自己的头像、 昵称修改至与班主任的相同,然后在群里发布收费通知,实施诈骗。
家长在班级群看到有老师发布收费信息时,不要着急缴费,可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与老师本人核实信息真伪。另外,班主任应加强班级群实名管理,按时进行检查清理可疑人员。
对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收集、使用、保存都一定要符合《网络安全法》《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收集个人信息时必须明示使用目的、 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是违法犯罪行为。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相关单位要加强内部人员管理,防止公民信息从内部泄露,同时,加强计算机系统安全和维护,防止黑客入侵造成信息泄露。
网站无论规模大小,网站负责人和运营商都应当按照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及时开展网络安全工作,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和篡改,否则将可能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导致难以处理的后果情节严重的,还涉嫌犯罪。
企业、个人网站关闭或者不再使用时,要及时办理注销ICP备案信息和域名信息手续,若被不法分子用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会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电诈犯罪分子收到赃款时为了确认和保证安全,需要先“跑分”洗钱,把钱洗白了才转到自己账户。在这个“跑分”过程中,就需要借助大量的他人银行卡或网络支付工具。一些人特别是涉世不深的年轻人法律意识薄弱,贪图蝇头小利,将银行卡、电话卡、网络账号等买卖、出借他人使用,充当了网络犯罪黑灰产链条上的工具人,不但影响个人征信,还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受到法律制裁。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掉馅饼,不要被所谓的高价收卡冲昏头脑,成为网络犯罪团伙帮凶。切勿心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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