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业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远长久、特色鲜明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国家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示范基地。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公布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规划建筑设计企业,办学质量水平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学校占地3048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3345人,教职工1245人,设有12个二级学院,开设51个高职教育专业,涵盖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等12个专业大类。拥有全国模范教师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13名,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19个,全国技术能手3人,省首席技师5名,省技术能手8人,省级技术技能大师3名,省级青年技能名师4名。学校拥有山东省高等学校海洋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研发技术中心、黄河流域特色农产品智慧流通协同创新中心等市级以上科研平台24个,建有国家级重点专业10个,骨干专业6个,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5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1个,与俄罗斯、韩国、芬兰等国家高水平院校开展联合办学。
学校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首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产教融合示范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等,连续四年在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中获评A等,办学治校综合改革经验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朝闻天下》等栏目报道,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初级专业方面技术岗位98人,具体详见附件1《威海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简称《岗位计划表》)。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5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5月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5月及以后出生;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往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5月6日前取得,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需签订书面《承诺书》(附件2),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任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学校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
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供由应聘人员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开具时间为六个月以内。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对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5年5月。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来进行。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允许再次修改报考岗位。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学校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学校研究确定后,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技术人员应聘。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9:00,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登录威海职业学院网站通过2025年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隐私信息资料以及上传相应佐证材料,上传的照片及材料应保证清晰可辨。应聘人员在学校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5月9日16:00后,学校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一定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服务平台,关注系统审核结果,如需补充材料,请在初审时间内补充提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做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2025年威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2小时前,点击“减免费用申请”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文件,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将显示为“审核通过”,考生可点击“减免费用查看”按钮查看审核状态,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残疾人专项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和降低开考比例的情况,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公告附件1中其他合乎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不能再次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核检查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核检查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检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核检查结果为准。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有政策法规、时事政治、职业教育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岗位所需的其他知识、综合写作等,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具体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依规定时间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答辩、上机、实操、专业笔试等多种方式之一)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育学生的方式、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相关知识储备、技能水平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不是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见《岗位计划表》。面试总分为100分,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讲、技能测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无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试讲、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均须达到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来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还有是不是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不是满足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学校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做出详细的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做。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威海职业学院在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威海职业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为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学校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3年,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有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公告发布网站,了解招聘有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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